近日,在網絡上流傳,對我學校進行造謠發布不實信息,對學校的聲譽造成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在此杭州市第四機械技工學校特做聲明,對此不實內容進行澄清和公告:
第一、不良用心人員通過微信、電話、虛假網站等網絡渠道,聲稱學校騙人,捏造不實信息。發布人編造謠言,發布不實信息,誤導公眾,侮辱及誹謗的形式,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我校在此澄清聲明,杭州市第四機械技工學校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運溪路125號
第二、為維護我學校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之規定,我校會將所有發布和轉載此不實言論的信息調查取證;任何語言攻擊和誹謗都將受到法律制裁?!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八條 被侵權人因人身權益受侵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無法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在范圍內確定賠償數額。
在此,嚴重警告一些發布和傳播不實信息、誹謗我學校的人,網絡雖然是個自由言論的空間,但這種觸及學校名譽的行為,我校將始終保留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的權利。
杭州市第四機械技工學校
2020年11月19日